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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盗版图片也有市场价的安徽“餐饮博览”杂志编辑部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高先祥    时间: 2015-6-4 11:21
标题: 盗版图片也有市场价的安徽“餐饮博览”杂志编辑部
本帖最后由 摄影新视界 于 2015-6-4 14:06 编辑

盗版图片也有市场价的安徽“餐饮博览”杂志编辑部
    餐饮博览2015年4月第2期总第19期中的文章“雨前品茗”第96页的两幅照片内容为“茶山上两位采茶女模特”未经拍摄者和被拍摄模特的同意,使用了霍山县摄影家协会会员原创,霍山县摄影家协会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。餐饮博览2015年4月第2期总第19期中使用上述摄影作品从未经权利人许可,因而构成了对霍山县摄影家协会著作权的侵害。
根据法律规定,侵害他人著作权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    然而,在我发现其侵权之后,联系上安徽“餐饮博览”杂志编辑部责任编辑杜某之后,加QQ交涉数天之后,对方竟然是这样说的,附QQ聊天截图













    非但不承认错误,态度极其不端正,作为一家省级刊物,餐饮博览内容多处整版刊登酒店服务系统的企业广告,实属一家商业经营杂志性质。且在出版行业内,不自我约束,随意侵犯作者版权。
    在此希望餐饮博览”杂志编辑部,端正态度,积极与当事人处理好侵权违法行为,吸取教训,杜绝盗版。
    借摄影新世界网发布此事件,也请各位老师保护自己的作品,使盗版者曝光于正义的阳光之下。

作者: 摄影新视界    时间: 2015-6-4 12:20
支持楼主! 每一位摄影者都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! 起诉杂志社 北京市对网上侵权照片的赔偿标准是每幅6000元
作者: 下岗职工    时间: 2015-6-4 12:36
老高,尖决支持你维权到底!
作者: 自在人    时间: 2015-6-4 12:43

支持楼主维权到底
作者: 木土    时间: 2015-6-4 14:37
本帖最后由 木土 于 2015-6-4 14:42 编辑

护吊扯,霍山摄影家协会有名有姓的,怎么联系不上啊,明摆着盗图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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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高先祥    时间: 2015-6-4 15:03
感谢陶社和各位老师的关注支持
作者: 孙仲    时间: 2015-6-4 15:39
坚决支持高导维权,严重关注事态发展!
作者: 他山之石    时间: 2015-6-4 15:39
霍山县摄影家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群团组织,是霍山县摄影家协会全体会员共同的家园。
近年来,在霍山县摄影家协会的领导下,全体会员积极进取,努力开拓,协会各方面工作成就斐然,2013年霍山县被中摄协授予“中国摄影创作基地”。
对于楼主列举的《餐饮博览》杂志社未经作者本人同意,擅自在霍山摄影家协会网站下载楼主图片用于商业用途一事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属于盗版违法行为,对于《餐饮博览》编辑盗版违法行为的任何解释都是徒劳的,也是苍白的,更是无耻的。鼎力支持楼主,强烈要求《餐饮博览》杂志社停止侵权,消除影响,公开道歉,赔偿损失。霍山县摄影家协会和全体会员密切关注事态发展,霍山县摄影家协会和楼主将保留进一步发语权和行动权利。

作者: 张锦云    时间: 2015-6-4 15:44
支持楼主维权。 看来网站都应该有法律顾问。
作者: 束健    时间: 2015-6-4 15:49
支持高大师,要求精神侵害赔偿、著作权侵害赔偿。
作者: 贺友保    时间: 2015-6-4 15:58
一张6000,2张12000,一个子儿甭想少,坚决支持老高!!
作者: 小雨滴    时间: 2015-6-4 16:30
一定要维权到底!坚决拥护,这也是对所有摄影人作品的尊重!
作者: 王祥余    时间: 2015-6-4 17:37
支持维权!!!!!!
作者: 王峰    时间: 2015-6-4 19:24
艰辛的拍摄之路,轻松的盗用小人。摄影人之痛。支持高老师
作者: 张向阳    时间: 2015-6-5 15:56
支持
作者: 宏军    时间: 2015-6-5 16:57
支持。
作者: 舒晓织锦    时间: 2015-6-6 11:41
力挺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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