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陶明 于 2014-2-16 23:41 编辑
[公告]“摄影新视界-新闻摄影网”论坛版规(暂定) 1.禁止标题和帖子中使用粗口,如有将删除并封发贴权; 2.禁止广告贴。类似信息由版主或者管理员判定后删除; 3.禁止发表重复的主题和帖子; 4.禁止灌水和无观点论题。 5.禁止在论坛攻击别人; 6.禁止发布政治,迷信,反动,S***Q等任何法律不允许的内容和链接; 7.必须尊重其他会员或者个人的秘密; 8.不要贴出个人信息(如地址,电话,密码,身份证号码,或者任何涉及隐私的信息)除非获得版主和个别帖的特别允许; 9.每个成员尽量使用一个帐号/用户名,除非由管理员特别允许; 10.选择合适的论坛发表话题,不符合讨论区要求或内容的帖子将被版主删除或封锁; 11.主题帖子应该有明确的标题,不能用数字或无意义的字母作为标题; 12.发布的版权内容必须遵守所有的版权法; 13.不要在非交易论坛发表广告,买卖信息; 14.版主和管理员定期查看论坛信息,任何违反论坛规则的信息将被删除而不做解释和警告; 15.所有论坛上的观点和见解都是作者的个人观点和“摄影新视界-新闻摄影网”以及其管理者无关; 16.论坛会员有责任定期检查本页,以免发表不适言论; 17.发表帖子意味着你已经同意并遵从以上规则; 上传图片: 1.此坛提倡发表自己拍摄的摄影图片作品;为了与影友交流学习、提高,转发“经典照片”或精彩新闻照片时,请尊重别人劳动成果,必须注明来源; 2.同一类型的摄影图片作品建议可一次集中在同一主题的帖子里;亦可以按照会员意图发表; 3.禁止发表完全由计算机创造的图像; 4.禁止上传任何S***Q图片; 5.不提倡上传任何“纪念照”,“测试照”; 6.图片必须是JPEG(JPG)文件(RGB色彩模式)不超过200K,长边不超过800像素 7.发贴时不要出现一些社会敏感的文字,如果必须使用时,请将该词用空格隔开,以避免防火墙系统将整个网站封闭。 违规主题: 以下违规主题版主将给予转移,删除或关闭处理,并给予警告,警告无效者,将给予禁言7天或禁止访问处理,并发公告通知。 1.重复主题(内容相同) 2.重复回帖 3.恶意灌水(顶[多次],为分数,大型文本图形。。。。。。等) 4.主题无关贴(图) 5.无意义贴 6.谩骂贴 回复主题: 严厉禁止以下回帖方式:“顶”、引用心情图标方式回帖、如版主或管理员发现将予以删除; 回帖力求切合实际,对作品进行讨论、严禁对被回复对象进行人身攻击; 杜绝“版聊”,与主题无关或有意起哄的帖子将予以删除; 希望影友能够共同努力,为我们共同喜爱的光影世界,留下美妙的瞬间! QQ群号:292015031
摄影新视界-新闻摄影网 2013,12,11 |